經查,吳忠市誠銘慈善協會,未按照規(guī)定參加2020-2023年度檢查,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社會團體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業(yè)務主管單位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經業(yè)務主管單位初審同意后,于5月31日前報送登記管理機關,接受年度檢查”的規(guī)定。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guī)定,吳忠市民政局擬對吳忠市誠銘慈善協會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因無法與吳忠市誠銘慈善協會取得聯系,現依法將《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公告送達,請吳忠市誠銘慈善協會應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吳忠市民政局領取《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逾期即視為送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之規(guī)定,你協會可于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5個工作日內到吳忠市民政局進行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三條之規(guī)定,你協會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如要求聽證,可于收到《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之日起5日內日向吳忠市民政局提出書面申請,逾期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特此公告。
本機關地址:吳忠市利通區(qū)明珠西路23號
聯系電話:0953-2033119
??????????????????????????????????????????吳忠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9日
?
附件下載: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