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于社會公眾依法獲取吳忠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的政府信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guī)定,編制《吳忠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指南》將根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及時更新。
一、主動公開
吳忠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綜合科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吳忠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責過程中產生并保存的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1.機構職能、領導分工。
2.規(guī)劃計劃、重點工作信息。
3.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4.與招投標業(yè)務相關信息及公共資源交易情況。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1.吳忠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tjqnsh.cn)、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www.nxggzyjy.org)。
2.吳忠市政務大廳查閱點。
地址:吳忠市利通區(qū)利華北街??
開放時間:9:0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953-2138209
3.吳忠市檔案館查閱點。
地址:吳忠市利通區(qū)迎賓街499號
開放時間:8:3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953-2121989
4.吳忠市圖書館查閱點。
地址:吳忠市利通區(qū)盛元廣場西側??
開放時間:夏季8:00-18:30,冬季8:30-18:00
聯(lián)系電話:0953-2901111
5.其他方式。
通過新聞發(fā)布會、廣播、電視、報刊等平臺和載體公開政府信息。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獲取吳忠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吳忠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綜合科
通訊地址:吳忠市利通區(qū)利華街政務服務中心(吳忠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404室,郵政編碼:751100)
聯(lián)系電話:0953-2129955(僅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相關咨詢)
傳??真??號:0953-2129955(請注明吳忠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綜合科收)
工作時間: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向受理機構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吳忠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載或到吳忠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綜合科領取。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3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現(xiàn)場申請。申請人可到吳忠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綜合科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傳真明顯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和總頁數(shù)。
3.網(wǎng)上申請。申請人可在吳忠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首頁點擊“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專欄,進入“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tǒng)”,選擇吳忠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按要求在線填寫《申請表》,申請?zhí)峤怀晒?,系統(tǒng)會反饋查詢碼用來查詢辦理結果。申請人也可通過網(wǎng)站首頁頂部“登錄個人中心”查詢辦理結果。
申請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請時,需要當面核實有關證明的,受理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到吳忠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綜合科接受核實。
(三)申請?zhí)幚?/span>
受理機構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需經(jīng)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需征求意見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行政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答復期限內。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受理機構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答復申請人或者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guī)定期限內,障礙消除后期限恢復計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復,受理機構將向申請人書面說明情況。
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根據(jù)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jù)《條例》的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jīng)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四)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⒉皇杖≠M用。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行政機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及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收取信息處理費?!咀ⅲ旱谒臈l 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頉Q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shù)。按件計收執(zhí)行下列收費標準:1.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2.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3.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第五條 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fā)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shù)據(jù)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jīng)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guī)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shù)(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shù)。按量計收執(zhí)行下列收費標準:1.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2.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3.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4.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五)注意事項
1.填寫《申請表》時,應按規(guī)定填寫真實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所需政府信息內容應當描述明確,包括能夠據(jù)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稱、發(fā)布時間、文號或者便于查詢的其他特征;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載體形式。
2.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
3.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受理機構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4.政務咨詢、信訪舉報、非政府信息公開方面投訴等事項,不屬于依申請公開業(yè)務范圍??蓳艽?2345熱線詢問相關政策或者反映相關情況,也可通過吳忠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政民互動”頻道和寧夏政務服務網(wǎng)(吳忠站點)“互動交流”頻道提供的各類互動渠道咨詢或反映。
三、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受理機構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
4.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zhí)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guī)定。
四、監(jiān)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